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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放射治疗
由于脊柱肿瘤所处解剖位置的特殊性,手术常难以实现完整的病灶切除。因此,放射治疗是治疗脊柱肿瘤的一种重要方法,其主要作用如下。
1.直接杀灭肿瘤细胞
一些肿瘤对于放疗非常敏感,如尤因肉瘤、淋巴瘤、骨髄瘤、血管瘤和精原细胞瘤等,可将放疗作为优选治疗。另一些肿瘤对放疗中度敏感,如乳腺癌、前列腺癌、动脉瘤样骨囊肿等,也可先行放疗治疗。对于放疗不敏感的原发性肿瘤(如骨肉瘤等)或转移性肿瘤,实践证明也可将放疗作为术后辅助治疗的主要手段之一,将有助于缓解症状和防止复发。
2.缓解疼痛
防治病理性骨折:60%—80%的病人在行放疗后其疼痛能得到有效的缓解,影像学可见到溶骨性破坏出现重新钙化,有助于预防病理性骨折。若疼痛始终不能缓解,应考虑存在脊柱不稳定因素,或有骨折碎片直接压迫脊髄。
3.缩小瘸体,促进肿瘸血管栓塞
从而减少出血,以便于手术切除,即放疗可作为术前治疗,为手术做准备。
(二)化学治疗
对于全身化疗敏感的肿瘤如尤因肉瘤、淋巴瘤、骨髄瘤、精原细胞瘤和神经母细胞瘤等,化疗可作为一线治疗方案。
对于脊柱恶性肿瘤而言,手术即使能以总体切除方式切除瘤体,但也不能消除全身所有的微转移灶。单纯依靠手术治疗的效果是有一定局限的,而微转移灶的存在是肿瘤复发和转移的主要原因,也是影响病人存活的主要原因。全身化疗可以对原发瘤本身进行治疗,同时能有效地消灭亚临床病灶,减少肿瘤复发和转移。
因此,手术辅以放、化疗,能有效提高转移性肿瘤的5年存活率。但应该看到,对于转移性肿瘤出现脊髄压迫时,单纯行全身化疗是不充分的。即使是对于化疗高度敏感的淋巴瘤,仍应联合放疗及手术治疗,以避免因脊髄压迫而导致不可逆的神经功能障碍。化学药物很多,目前多主张行多药联合化疗以提高疗效,尽量降低肿瘤耐药性。Cohen等报道1例匕骨肉瘤行全脊椎切除术的病例,术后予以高剂量甲氨蝶呤(MTX)为主行全身化疗,术后10个月病人无瘤存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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